准备申请条件有单位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
有确定的经营范围和娱乐项目。
有与其提供的娱乐项目相适应的场地和器材设备。
外国投资者可以与中国投资者依法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的歌舞娱乐场所,不得设立外商独资经营的歌舞娱乐场所。
歌舞娱乐场所的使用面积审批的下线不得少于600平方米。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歌舞娱乐场所的使用面积审批下线,按所在地歌舞娱乐场所的下线标准执行。
歌舞娱乐场所不得设在下列地点:住宅小区和有住宅使用功能的楼宇内。
居民楼、博物馆、图书馆和被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内。
学校、医院、机关周围。
车站、机场等人群密集的场所。
建筑物地下一层以上。
与危险化学品仓库毗连的区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开办歌舞娱乐场所或者在鼓舞娱乐场所内从业:曾凡有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强奸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赌博罪,洗钱罪,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
因犯罪曾被剥夺政治权利的。
因吸食、注射毒品曾被强制戒毒的。
因卖淫、嫖娼曾被处以行政拘留的。
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卫生、环境保护等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
准备申请材料申请报告,报告中应列明娱乐项目名称、地址、经营范围及经济性质。
工商行政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资金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及组织机构章程。
歌舞娱乐场所投资人、拟任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的简历、身份证、计划生育证明、学历证明;及上述人员没有《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情形的书面声明。
安全管理及专业技术资料证。
从业人员的身份证(暂住证)、学历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房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租赁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经营场所地理位置图及平面图。
公安消防部门核发的《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
卫生主管部门核发的《卫生许可证》。
选择受理部门与办理方式线下办理经营户携带场所负责人有关证明材料、设施设备资料、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经营场所房屋使用证明、经营管理规则等材料向文化市场管理处进行申请,文化市场管理处审查批准,核发《文化经营许可证》。
也可到所在地政务中心文化广电旅游局窗口现场咨询,文化广电旅游局组织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行政指导,向社会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发同意筹建通知书,消防部门实地检查,场所装修后提交审批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房产证复印件等),文化广电旅游局核发《娱乐经营许可证》。
线上办理以法人身份登录营业场所所在地的区级政务服务网(以杭州市上城区为例),在部门导航栏下,选择该业务的受理部门“区文广旅游局”,在该部门受理业务列表中,选择“歌舞娱乐场所设立审批”,点击右侧“在线办理”,进入具体的申报办理系统,首先需要确认相应的审批条件,判断是否符合受理要求,确认办理该业务所需收取的材料清单,然后点击“下一步”,根据系统引导提示要求登记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应的附件材料,提交后即可完成该申请。
申请人也可先通过市网上审批大厅区的业务板块进行网上申办(具体网址未提及),然后提交纸质申请材料,申请人向受理机关提交申请材料,受理机关进行核查,核查属实的,出具受理通知书;不符合规定的,退回申请,并书面说明理由。受理机关正式受理申请后派出工作人员进行实地检查并将拟设立场所的有关事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届满后举行听证,听证结束后根据听证笔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娱乐经营许可证;不予批准的,书面说明理由。